前幾天在聯合報看到的文章。

有一句最實用::「工作本來就不好玩,所以老闆才會付你錢;工作如果好玩,老闆哪需要付你錢?要不然你想想看,你去遊樂園玩,是你付錢給老闆?還是老闆付錢給你?」

原文連結:http://www.udn.com/2012/1/12/NEWS/READING/X4/6839923.shtml

大部分的工作只是花時間與精力去換錢,而無法得到意義感的滿足。但是老師的核心工作卻是我有興趣,又充滿意義的……

 

圖/阿彬
我大學畢業要離開學校時,一位老師送我一段終身受用的金言:「工作本來就不好玩,所以老闆才會付你錢;工作如果好玩,老闆哪需要付你錢?要不然你想想看,你去遊樂園玩,是你付錢給老闆?還是老闆付錢給你?」

 

從此以後,只要工作不順心,我就跟自己講:你拿薪水就是為了忍受這樣的事。

爭不一定會爭得到
爭到也會心慌意亂

漸漸的,我發現:在工作上碰到討厭的事或不公平的事,平心靜氣地把它做完常常較省精力,跟人爭執反而花了更多的心力──爭不一定會爭得到,即使爭到了也會心慌意亂一整天,根本沒辦法在下班後去閱讀堅硬深奧的哲學書籍。

所以,後來我被交代任何事都是沒第二句話,直接答應下來,儘快把它做完,只求不讓自己鬧情緒。我在清大當講師的期間,也還是維持著這樣的態度:系主任交代的工作,我總是沒有第二句話就去做。只要不鬧脾氣,做完一件事所需要的時間,經常都是遠少於心裡不平而浪費掉的時間。而且,我相信:只要老闆不要太離譜,你做得明顯比別人多很多時,他就會開始調整。

我常在演講裡跟聽講的老師們說:「我成為一個老師,是刻意的選擇,而不是偶然。因為,老師是我所知道的職業裡最有意義的工作之一。」

大部分的工作只是花時間與精力去換錢,而無法得到意義感的滿足。但是老師的核心工作卻是我有興趣,又充滿意義的。「得天下英才而教之,一樂也。」我講課時都會看著學生的表情和眼神,當他們露出驚喜、豁然開朗或出神的表情時,我就知道這一堂課我又照亮了他們思想的一個角落,或者在他們心裡點燃了一把火。

理想工作是教書
每年都有寒暑假

對我而言,講台就是舞台,教書有如戲劇、舞蹈或宗教儀式,必須全神貫注,才有辦法在慵懶睏倦的夏日午後讓聽講的人精神抖擻,在兩、三個小時內把他們從無聊瑣碎的日常生活中,帶到精確嚴謹而大開大闔的抽象思考裡或讓人出神忘我的歷史人文精神裡。

這樣的工作很費心,但我樂在其中,也完全肯定它的價值和意義。我為它付出的時間,絕大部分我認為值得,我為它做的事絕大部分是我認為有意義的,它不僅給我養家活口的錢,也滿足了我對意義感的一部分需要。

我的博士生畢業後薪水是我的數倍到數十倍,但是給我再多錢也無法換取我在工作上所獲得的意義感。

以前一位博士生告訴我,他最理想的工作是教書。我問他理由,他回答:「因為有寒暑假,可以念自己想念的書。」

我問他:「除此之外,它還有什麼吸引你的理由?」他想很久都想不出來。

我告訴他:「你不適合教書。」

以他的聰明程度,在工作上可以有太多的選擇機會。如果可以,一個人應該選擇一個既能用以養家,又能用以滿足人生意義的工作。

他那時太年輕,沒辦法懂我的意思;現在聽說他在華德福實驗學校,希望他能從其中找到意義和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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